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招标》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选取配餐供应商1家,为采购人提供配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免责声明: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学校、长春市南关区苗圃小学校、长春市南关区红旗小学、长春市南关区八一小学集中用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配备营养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包含“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 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7、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7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01月17日13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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