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分数线(电子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分数线,电子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

来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7个岗位共4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辅导员岗位人员在履职期间需入住学生公寓,出于工作便利和管理对象接受度考虑,根据现有辅导员队伍人员配置实际情况,按性别分别设岗招聘。

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具体定岗学院、部门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3月底前。

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3年3月31日前均能正式入职,如因疫情原因考试延期,则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并发出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报到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通过钉钉软件线上报名,此报名途径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将视为报名未完成。

(1)下载钉钉软件并注册登陆。

(2)打开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

进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22年第三批)报名”智能填表页面。

(3)请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标*栏为必填项,所有选项应填尽填!),填写完毕点击提交按钮,当提示“你已成功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22年第三批)报名”时即为报名成功。如需重新报名,请重新扫描二维码填写,最终以最新的报名信息为准。请如实填写表格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若无请填写无,各项应填尽填。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直至上报有关机关计入失信记录。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用人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期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即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

笔试范围为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辅导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余岗位按1:10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另行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政治面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或证明;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通知明确的期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含资格复审、面试安排等)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计划表(2022年第三批)

2022年11月17日

发布于: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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